香港著名活动人士黄之锋应该被视为一起涉及 47 名民主派的重大颠覆案件中的积极参与者,他的律师在周五表示,但敦促法院因他提早认罪而判处他较轻的刑罚。
现年 27 岁的黄之锋在法庭上身穿灰色毛衣和深蓝色衬衫,他是 2021 年因参加非官方投票以选出 2020 年立法会选举候选人而被捕的几十名民主活动人士之一。
其中,47 人被北京实施的国家安全法指控“串谋颠覆国家政权”。
黄之锋的律师李柱铭告诉法庭,虽然他的当事人应被视为阴谋的积极参与者,但他并未参与初选的组织或协助工作。
鉴于黄之锋认罪较早,李柱铭敦促将他的刑罚减少三分之一,对于阴谋的积极参与者,其刑期可能在三年到十年之间不等,但对于被判为“主犯”的人来说,将被判处终身监禁。
李柱铭补充说:“他非常希望在所有这些罪行之后,他可以放下过去的历史,并在这次特定犯罪之后能够改造自己。”
坐在被告席一角的黄之锋被三名监狱警卫与其他被告分开。在听证会开始之前,他向朋友和支持者点头并挥手。
这起马拉松式的案件招致了包括澳大利亚、英国和美国在内的国家的批评,他们表示国家安全法已被用来限制英国于 1997 年将亚洲金融中心移交给中国时所保证的自由。
然而,中国和香港政府表示,该法律是必要的,并且带来了稳定。
在 14 名活动人士于 5 月被判有罪,其中 2 人被宣告无罪后一个月,减刑听证会开始。他们均不认罪。黄之锋和另外 30 人已认罪,其中 4 人已成为控方证人。
黄之锋是获罪的 45 人中的第三批提出减轻刑罚求情的人。他自己没有写求情信,但他的母亲、教会同学和前学校老师都代表他写了信。
黄之锋是赢得非官方初选的一名候选人,他被取消了参加 2020 年选举的资格,政府以 COVID-19 大流行为由推迟了选举。
黄之锋在承认的一份事实摘要中告诉选举论坛,自 2016 年以来,他在英国、美国和联合国进行国际游说,寻求诸如 2019 年通过的《美国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》等措施。
他的律师表示,2016 年远早于国家安全法,他呼吁外国给予此类支持并不是针对当前的阴谋,而是更广泛的民主运动的一部分。
黄之锋和大多数活动人士都被拒绝保释,并已在拘留所呆了三年多,批评者称此举偏离了普通法传统。
(Jessie Pang 报道;Clarence Fernandez 编辑)
原创文章,作者:天天,如若转载,请注明出处:http://www.ttxinwen.com/t/2024070602472020.shtml